恭城法院 (钟莹珊)
装修公司收取预付款后只装修部分工程或不装修,之后又将剩余装修款据为己有并逃匿,这样的“装修特价”陷阱,大家一定要仔细辨别!
基本案情:2018年,周某、姚某合伙开办的装修公司对外宣传,以交付1万元房屋定金就可以抵扣2万元装修费的噱头吸人眼球,杨某受该广告蒙骗继而向案涉装修公司支付了2万元装修定金,而周某、姚某却借用装修公司的名义收取定金后并未实际装修。杨某发现不对后想找装修公司理论,却发现人走楼空。之后包括杨某在内的多名业主向该装修公司追讨装修款,因该装修公司欠款涉及业主和供应商较多遂报警处理,经警方协商,由该公司股东即周某、姚某分别写下《欠条》给杨某。到期后周某、姚某并未还款,杨某多次要求他们还款,他们均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,迟迟不肯还款。杨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诉至法院。
裁判结果:法院经审理认为,《欠条》系周某、姚某与杨某双方自愿签订,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,故最终判决周某、姚某分别退还杨某1万元的装修款及相应利息。
法官说法: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和装修队伍,不要被“买一送一”、“特价活动”迷惑,从而去选择一些不知名的小公司,这样往往存在很多风险:可能碰上装修公司破产倒闭卷款而逃,也可能碰上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,甚至还有可能碰上专业诈骗犯等。他们通常用的伎俩是在小区发布虚假的装修信息广告,使其在业主之间广泛传播,这样极易造成更多业主掉入他们设下的陷阱,上当受骗。因此在装修时,业主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:
一、要认真核实对方真实情况,不要轻易相信某些宣传广告,对于一些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装修要多个心眼,不要贪图便宜,避免上当受骗。
二、一定要请正规的装修公司和可靠的装修队进行装修,并尽量避免现金交易。
三、一定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,尽量做到预付款项与工程进度大体相当,以免造成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