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执行干警的眼里,“终本”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,而是暂时的程序性停止,法院仍会锲而不舍“查人找物”。近日,在恭城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,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。
案情回顾
申请执行人贺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曾是朋友关系,却因27613元的欠款闹上法庭,法院判决生效后,周某拒不履行,贺某遂向恭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经多番调查,周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,贺某因一直未拿回欠款非常着急。
10月17日上午,贺某终于找到了一直躲藏的周某,便打电话将情况告知案件承办法官,法院迅速组织执行干警驱车赶赴周某所在地点并将其拘传到庭。承办法官向周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,悉心讲述、耐心劝导。迫于法律的震慑力,周某承诺在两年内分期给付完毕欠款,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握手言和。
“终本”不终止,法院执到底。“终本”后,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仍然有效,执行法官会定期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;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,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执行。因此,结案并不等于结束,无论标的大小,只要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没有得到兑现,执行法官会坚决“管”到底。
在收到被执行人周某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后,贺某对执行干警感激道:“辛苦你们了,我衷心地感谢你们。”
法官说法
被执行人应当主动配合法院执行、向法院报告财产,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,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,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。同时,为保障自身的权益及时实现,申请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线索,协助法院寻找被执行人,这也是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