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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|网恋还是诈骗?警惕以“爱”之名的甜蜜陷阱!
  发布时间:2024-11-29 17:09:40 打印 字号: | |
  恭城法院 (冀天慧) 

 随着交友软件、线上相亲、直播等网络平台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网络上寻找心仪对象,与他们线上沟通交流,进一步发展婚恋关系,而网络婚恋诈骗也随之猖獗。今年,恭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。

 

基本案情

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6日之间,被告人周某(女,已婚),通过抖音认识老乡赵某,得知对方为单身男性并急于找适婚女性后,周某声称其“表妹”适合,要为二人说媒。后周某用另一微信号虚构成独自在外打工的周某“表妹”,添加赵某微信后二人开始谈男女朋友。接触一段时间后,周某以下楼梯脚扭伤、补牙、做阑尾炎手术费等各种名义,让赵某转账给自己,共骗取赵某人民币约2万元。

另查明,周某以同样方式另诈骗了2名被害人(已另案处理)。

法院审理

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构成诈骗罪。

被告人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愿意接受处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,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周某自愿认罪认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之规定,依法可以从宽处理。被告人周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,并获得被害人谅解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最终判决:被告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

 

法官提醒

网络婚恋诈骗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一类诈骗手段,我们可以将婚恋诈骗总结为“三步走”。

 

第一步:打造人设、经营感情。犯罪分子往往会根据被害人的需求为被害人量身打造人设,如天真烂漫的少女、追求真爱的高富帅、坚强的打工妹等等。接下来犯罪分子就顶着这一人设与被害人经营感情,在线上聊天、视频,过程中往往辅助高科技变脸、变声技术,取得被害人信任。

 

第二步:引诱投资或单方索财。当被害人对其产生了情感依赖与信任后,犯罪分子就开始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要索钱财。如拉着被害人一起搞投资、自己生意需要周转、自己或家人突然生病急需用钱等。

 

第三步:榨取利益后消失。当有些被害人在第二步中反应过来不对劲后,才发现前一秒还声称“爱你”的犯罪分子,后一秒就直接玩消失;若被害人一直无法察觉被骗,犯罪分子或小额但多次索要,或精心布置后实施大额诈骗,总之他们在达到目标后迅速人间蒸发。

 

法官提醒,在网恋过程中只要对方开始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、拉人投资,即走到第二步时,就要提高警惕,不轻信对方的人设与网络聊天、视频信息,在足够了解真实的婚恋对象前切勿大额转账。若已经不幸走到了第三步,则一定要及时报警,不要因为丢脸、自责就选择隐瞒案情,这样反而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。


 
责任编辑:田荣